通辽市中心血站200ml一次性血浆病毒灭活器材
询价采购公告
通辽市中心血站采用询价方式采购200ml一次性血浆病毒灭活器材,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
采购项目名称:200ml一次性血浆病毒灭活器材
2、采购内容、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200ml一次性血浆病毒灭活器材 | 4000 | 46.00 | 184000.00 | 详见技术参术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及所需提供资料
1.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信用记录内容为准。)
3.投标报名人须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经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且加盖公章)。
5、投标人需提供完善的质量保证承诺、针对出现质量问题的详细解决方案及售后服务方案。
6、投标人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加盖公章的报价文件发送指定邮箱,逾期无效。
7、采购办公室负责资格初审,由采购小组负责评定。
8、评选方法:最低价中标法。
9.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采购方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在评标期间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其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如在中标后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备注:所有资料加盖公章。
三、技术参数及要求
1、 产品组成:血袋穿刺器、亚甲蓝释放件、光照袋、止流夹、吸附滤器、三通、导管、贮血袋连接组成。
2、 要求:无菌、无热原。
3、 适用范围:
a) 用于从400ml(2单位/袋)全血中分离出来的血浆病毒灭活。
b) 适用于光化学法血浆病毒灭活技术,用于血浆光照前添加亚甲蓝光敏剂、光照后吸附其中的光敏剂亚甲蓝,并滤除其中的白细胞。
4、 技术参数:
a) 血浆主要凝血因子的平均保有率≥80%。
b) 剩余白细胞数≤5.0X105/单位。
c) 亚甲蓝残留量<15%。
d) 过滤后血浆在颜色、外观上与正常血浆无太明显差异。
四、递交报名材料时间及方式
本次询价采购采用非见面递交资料,请报名人将投标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3948550008@163.com ,审核通过后即为报名成功。
报价时间: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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